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师范大学双重管理的全国知名中学,湖南省首批重点中学和首批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为准;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发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B、C、D类岗位: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4日,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桃子湖校区)执中楼一楼多功能厅。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4)招聘岗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以后);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体检后提供)。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对应的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A类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资格审查具体事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2.B、C、D类岗位:初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后续考试环节,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A类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B、C、D类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A01-A03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
(2)应聘A04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总分100分。
(3)应聘B01-B17、C01-C08、C10-C16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试讲: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等,总分100分。
(4)应聘B18-B20、C09岗位:采取笔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试讲: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总分100分。
(5)应聘D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A类岗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B、C、D类岗位: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笔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结果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