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武术房管理规定
一、武术房是武术教学与训练的专用场地,非开放时间除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场内。
二、进入场地活动必须穿不掉色的干净软底专用运动鞋(在准备间换鞋)。
三、严禁携带食品、有色饮料或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及宠物进入场馆内。
四、场馆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垃圾和进行球类运动,严禁在墙上乱涂乱画及蹬踏。
五、爱护场馆内的器材设施(注意保护镜子、学生不能私自使用教学音响设备),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个人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七、遵守场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八、注意保持馆内的清洁卫生,任课教师课前或课后要安排学生对馆内进行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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