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稿)》(校政字[2022]46号)、《湖南文理学院二级单位年度工作考评暂行办法》(校政字[2018]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绩效工资相关数据收集、核对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4年绩效工资发放基础数据库的信息核对
各单位下载《绩效工资发放核对数据库》(见附件1),认真核对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类别、职务、所在单位和所在岗位的计发月数。机关教辅单位还需核对教职工的业绩性绩效工资绩点。如有异议,请在11月15日之前反馈到人事处。
二、关于2024年度绩效工资相关数据的整理上报
1.各学院整理上报:(1)教学工作量情况,含本学院教师承担的所有教学工作量(含校本部及三本的所有专业课、公共课、校选课、交叉课等教学工作量)、机关教辅人员到本学院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退职后任专任教师的干部在本学院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外聘返聘教师到本学院承担的教学工作量(见附件2);(2)本学院与其他学院的交叉工作量拨付情况(本学院只统计拨出课时,见附件3)。
2.教务处负责统计2024年各专业学生数,公共课、校选课及各类竞赛指导等教学工作量,并核算教学院实验室管理当量编制。
3.芙蓉学院、国际学院负责核算好各教学院承担芙蓉学院、国际学院教学和管理工作当量编制数。
4.教务处、科技与社会服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负责统计好教学院各类平台项目。
5.组织部负责统计的干部任职及享受待遇情况(含退职干部退职后任职及享受待遇情况)、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统计的公派出国情况、各职能部门负责统计的外派任职人员情况。
6.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上报本年度心理咨询工作量情况。
7.2024年教学工作奖励及科研绩效分别由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科技与社会服务处统计并报人事处。
8.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上报人事处。
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只需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打包发送至:125877020@qq.com,联系人:廖昌隆,联系电话:15886655082(微信同号),电子文档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附件名称”。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核对数据库》
2. 《2024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3. 《2024年教学院拨出课时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