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使用体育场馆开办培训班,体育学院根据《湖南文理学
院体育训练与培训中心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校政字﹝2024﹞37
号)的通知 ,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开办培训班培训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节假日和寒暑假。培训项目的开展不能影响学校和学院教学活动和培训。
2.开办培训班实行审批制。开办培训班申请人每期必须填写《湖
南文理学院体育训练与培训中心培训项目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
若没有得到相关部门审批完成,私自开班,视为违规办班。
3. 开办培训班实行申请人负责制。申请人既是培训班的负责人,
同时,也是场馆的负责人,负责场馆一切培训管理事务。
4. 开办培训班收支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由学校财务处统筹
管理。收费方式为培训学员将培训费一对一直接缴入湖南文理学院财
务账户(湖南文理学院:56240180801707272)。
5.凡未经批准、利用学校场馆私自举办体育类培训班并违规收费,或私自挪用培训费用的,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处理。
举报电话:纪委办、监察专员办,7186028
体育学院,7187216
体育学院
2024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