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关于2022年校级“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验收和2023年培育创建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结果现予以公布。自本通知发布至2024年4月,为湖南文理学院2023年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建设时间,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2022年培育创建验收结果
(一)培育创建验收合格单位
1.校级“标杆院系”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党委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2.校级“样板支部”
师范学院教工党支部
芙蓉学院工程与技术系教工党支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党支部
外国语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
(二)暂缓半年验收单位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机关第三党支部
体育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2023年培育创建单位
(一)“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
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二)“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
机关第五党支部
文史与法学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
数理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
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党支部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创建培育
验收合格单位要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凝练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以更加积极的工作和主动创新,不断提升学校党建工作生机和成效。各培育建设单位要按照《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计划》和《通知》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二)加强管理考核
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确定为“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的党组织创建周期为一年,2023年10月份进行中期检查,2024年4月份验收,各建设单位要提交培育创建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验收合格单位将被评为学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建设。
(三)严格经费管理
建设周期内,学校党委将划拨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专项建设经费,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合理使用建设经费。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