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校党字〔2023〕21号)有关规定,为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和指导性,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发展党员学年度培养计划工作。现就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及确定2024-2025学年发展党员培养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工作
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中的必不可少的环节,是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各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各批次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时间与半年度考察情况具体进行。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党动机、思想政治觉悟、政治品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考察时要查看其综合测评等现实表现情况,由培养联系人通过个别谈话进行了解,并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全面客观地评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人(培养联系人)将培养教育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填入《常德市发展党员纪实手册》。
二、确定2024-2025学年发展党员培养计划
1.学年度发展党员培养计划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党组织对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实施重点培养,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制定学年度发展党员培养计划是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前提和基础,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分配和落实提供有力的结构支撑和人员储备,未列入培养计划的原则上不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2.列入学年度发展党员培养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后被推荐和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
3.确定学年度发展党员培养计划应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充分考察的基础上,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方式,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的为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二级党组织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培养计划,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4.确定为发展党员培养计划对象必须是在校大学生或高知识群体入党积极分子中政治表现突出、现实表现突出、品学兼优的优秀分子。要严格把握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结合日常考察和政治审查情况,把一贯表现同在重大事件中的政治立场、关键时刻的现实表现结合起来,把学业成绩、学术成果同参加集体活动、服务群众的情况结合起来,把个人思想汇报、自我评价同党员、群众反映结合起来,结合实际进行综合评价,坚决防止以学习成绩、群众测评票数等简单评价,注重将符合“七个优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纳入培养计划。凡在校期间受过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或没有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纳入培养计划。
5.各教学院2024-2025学年发展党员培养计划人数根据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总数按相应比例确定,人数确定范围为:100人以下的比例为30%至50%,100人至500人的比例为30%至45%,500人以上的比例为30%至40%(具体人数确定范围详见附件2),原则上不得突破。在确保培养计划总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各教学院二级党组织可结合本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结构与发展党员工作实际,自行分配各年级、各专业列入学年度发展党员培养计划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比例。
各二级党组织列入学年度发展党员培养计划的教师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不受比例限制。
6.党支部要为每名培养计划对象(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起)科学安排培养联系人,加强对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指导和考核,强化培养质量,并将培养联系人工作情况纳入党员民主评议考核范围。
7.已列入2023-2024学年度发展党员培养计划未发展的培养对象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可列入本学年培养计划,并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0月14日前完成确定2024-2025学年发展党员培养计划工作,10月15日前将培养计划名册的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党委组织部。(注:教职工发展党员培养计划归入2024-2025学年发展党员培养计划内一并上报)。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2024-2025学年发展党员培养计划名册(样表)
2.各教学院2024-2025学年发展党员培养计划人数分配表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