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使我院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2001-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教育部党组关于《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十五”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湖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党校建设基本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加强党校建设与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切实加强我院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加快我院的建设和发展服务。党校培训坚持以提高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员干部,用现代化科技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充实党员干部,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勇于改革和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党员干部队伍。
2、基本原则
①理论培训要坚持“一个中心、四个结合”。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中心内容,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与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与学习现代化建设必备的知识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与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性锻炼结合起来。
②全面提高党员和干部素质。要按照干部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强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提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加强业务水平和能力培养,提高领导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把干部的培训、轮训与干部的使用结合起来,严格执行省委关于“未经相应党校培训,干部不得提升到上一级领导岗位”的规定,真正做到未经党校培训,组织人事部门不呈报,党委不讨论,不任用。
③理论联系实际。要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坚持学习理论与研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教学活动的组织和教学方式要有利于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学习理论与武装思想、增强党性、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④统筹安排,分类培训。党校要按照培训要求,对科级以上干部、后备干部、全体党员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统筹安排,分类培训。
⑤保证质量,提高培训效果。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学改革力度,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化培训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
二、管理体制和班子建设
1、学院党校在院党委直接领导和省教育工委党校指导下开展工作。党委每年专题研究党校工作两次以上,院党委班子成员到党校作报告或讲课,每年至少5人次以上。党校要根据党委每年培训计划具体组织实施教学。
2、党校领导班子要按照“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方针,努力搞好党员和干部教育工作,开拓创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配备较强的教学力量和敢于严格管理的干部,把各种培训切实办好。
3、党校班子成员要努力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要兼任党校教员,要积极从事党员干部教育的研究工作。坚持既分工又合作,做到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校务会议,研究党校建设和培训工作,年终召开总结会议。
三、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
1、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党性强、理论功底扎实、教风严谨、教学水平高、为人师表的以兼为主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党校的教师由院有关领导、党校部分班子成员、“两课部”和有关系(部)党员教师组成,同时外聘少量专家学者。所有党校教师均颁发聘书,明确职责。要通过教学实践、科学研究、参加实际工作锻炼、进修学习、“传、帮、带”等多种途径,从政治水平、理论功底、党性修养、知识储备、实践经验、教学能力等方面,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2、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党校教学要根据不同班次、不同对象,科学设置课程内容,相应调整教学安排,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党校教学要把“理论基础”、“世界眼光”、“领导艺术”和“党性修养”等作为教学内容,并按照规范化要求,逐步形成不同层次的党校教材体系。要根据每年的培训计划和安排,在每年年初将计划和课程安排落实到教师和班级,组织教师写好教案,精心上好每一堂课。要建立备课、听课、评课制度,每年对教师教学质量考察不少于一次。要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政治纪律,严格党内生活,严肃校纪校规。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通过从严治校,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3、积极开展科研和社会调查。要组织党校班子成员、教师和学员开展科研活动和社会调查,力争每年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10篇以上,组织社会调查15天以上。
四、加大力度,切实办好各类培训班
1、办好中层干部短期培训班。根据省委和省教育工委培训安排,高校处级干部主要由省教育工委党校负责轮训,五年轮训一次。我院党校每年举办1至2期中层干部培训班。
2、办好科级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一般每两年轮训一次,脱产学习半个月,通过正式的授课、考试,颁发结业证书。学员培训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
3、办好党员培训班。党校要在五年内分期分批地对全院党员进行一次轮训,主要学习基本理论和进行党性修养教育。
4、办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凡是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校培训15天以上,主要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党性的教育,一般每年举办2期。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未经党校培训并考核合格者,不得列入发展对象。
五、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教学设施和手段的现代化
1、学院每年拨给党校办学经费3至5万元。党校思政课题争取在学院科技处、宣传部立项获得一定科研经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经费由参训学员自己负责。
2、党校办公室设在组织部,教室设在西院船型楼二楼,加强党校资料室、阅览室建设。
3、加强教学设施的改善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大力推进多媒体教学,加强党校园地建设,在电视台、校园网上开辟党校教育栏目。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附件2:湖南文理学院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附件3:湖南文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05年5月17日
附件1: 湖南文理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
处级干部、科级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党支部书记和骨干教师。
二、培训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当前的重点是组织干部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WTO基本知识。
2、《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3、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
4、党政管理、高等教育管理知识;
5、与学院改革发展有关的制度、业务知识等。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讨论、交流、参观、调查研究相结合,脱产与半脱产、业余学习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注重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四、培训要求
总的要求:充分认识培训学习对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意义,并自觉主动地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和自己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克服敷衍应付、厌学、漏学、少学、脱离实际等不良学风。
1、处级干部要求:任期内培训、学习5周;要求有学习体会,调查报告、相关党政管理工作论文三篇(每年一篇)交党校;每年向本单位汇报一次培训或自学情况。
2、科级干部要求:任期内培训、学习2-3周;要求有学习体会、工作总结、调查报告、党政管理工作论文1-2篇交党校或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向本单位汇报一次培训或自学情况。
3、其他人员的要求:对党支部书记任期内进行上岗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各1次;各类人员应按质按量完成每一次培训的学习任务,对培训和学习情况应主动向所属党总支汇报。
五、管理与考核
1、培训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主要由组织部具体规划、安排,由党校负责具体实施或委托党总支实施。
2、党校培训、学习情况作为每年述职总结、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培训、学习抓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要求培训而无故未完成培训学习任务者当年不得评优。培训、学习情况将作为个人评优、晋级、提拔的重要依据。
3、组织部将建立科、处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学习档案。
六、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2: 湖南文理学院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和目标
凡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是党员教育培训的对象。
党员教育培训的目标是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观念。通过教育培训,使我院广大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的政策,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做出贡献。
二、培训原则和方式
1、基本原则
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特别是要联系国内外和学院实际以及党员思想实际,加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
②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适当选择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在党内形成一种学习先进、匡扶正义和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
③坚持教育培训和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组织好集中学习和培训,又要引导党员进行自学和自我教育,充分发挥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习和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
2、主要方式
①党校培训。党校对党员每五年轮训一次。
②定期上党课。组织部每年组织上两次党课,并纳入党支部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③基层培训。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主要学习党的理论和党内文件,进行经常性思想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培训内容和要求
1、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立场和方法,学习和掌握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培养必备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
2、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基本法规。通过培训,使党员能认真履行《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义务,积极、认真、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努力为“三个文明”建设自觉作贡献。
3、时事政治。要求党员关心国内外大事,提高政治鉴别力和和政治敏锐性,经得起各种政治风波的考验,始终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自觉维护党内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培训管理与考核
1、党委各职能部门和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党员培训工作。院党委组织部(党校)是党员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根据全院性计划,安排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党员教育培训是“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内容,也是年度集体、个人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之一。
2、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的内部培训,由各单位考勤、考核和登记。
五、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3: 湖南文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
一、培训性质与目的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是党组织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员入党前进行培养教育的必备环节。目的在于帮助和促进其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以提高其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理论素质,端正入党动机。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有利于培养更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以带领广大学生更自觉地学习党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壮大学生党员队伍。
二、培训对象
凡向党组织提出入党书面申请,并经过基层党组织推荐的人员都可进入党校学习。
三、推荐、选送学员的原则和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组织推荐、择优选拔、分期分批的原则推荐、选送学员。推荐、选送程序是:学生由学生党支部在征求班团支部和相关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集体讨论,报党总支批准后,上报党校审查通过。教职工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直接推荐、选送。
四、培训内容
以《党章》为基本内容,结合党课辅助教材,围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并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学员的思想实际组织授课。
五、培训方式
培训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和教材,分校区组织实施。培训以课堂授课为主,辅之以自学、讨论、社会实践等方式。
六、培训管理
1、由组织部(党校)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共同管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单位学员的确定、组班、配备班组长,总支副书记任该单位培训班班主任。党校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考核及发证。党校统一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卷面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旷课一次或请假两次(含两次)以上者不能参加考试,考试舞弊者不计考试成绩,并取消其学员资格。
七、本制度由院党委组织部(党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