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湖南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信息
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湖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s://gat.hunan.gov.cn)、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s://rst.hunan.gov.cn)、“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2025年湖南省公安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s://hngat.hnrlzyw.com/)报名。
上传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2、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
考生完成岗位填报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与招聘计划核减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报名信息,并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笔试确认,未按时完成笔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五)报考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12月17日前取得。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等内容,根据本人年龄、学历、所学专业、技能等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4、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信息、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应准确无误;因提供错误信息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报名系统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提交和笔试参考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总分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50分,申论5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除缺考、违纪、零分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接受考生查分。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于面试前1—2天在长沙进行。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对象
岗位笔试实际开考比例大于或等于8:1的,面试比例为5:1;岗位笔试实际开考比例小于8:1的,面试比例为3: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通过“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三)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主要核实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资料须真实、完整,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面试,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具备面试资格。
1、资格审查需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
2、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不得进入面试。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形成面试人员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我单位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当天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人员名单通过“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三)面试要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七、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项目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执行。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通过“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三)体能测评对象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四)体能测评要求
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特殊情况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含吸毒检测),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