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www.xinni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宁县教育局七楼可视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其复印件(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下同】中打印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学历报告(在“学信网”中打印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在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时必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届时不能如实提供,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交教师资格证认定《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及格截图报名,但在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时必须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届时不能如实提供,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④《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近期彩色免冠同底一寸标准证件照(红底或蓝底)四张。
⑤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a.本人户籍在新宁的,提供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b.配偶户籍在新宁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常住人口登记卡》。
(2)特别提示:
①招聘岗位中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②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岗位填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应一个岗位代码),多报或重报无效。岗位分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三类,所有岗位在同一类别中相同学科教师岗位实行合并招聘(详见附件1)。
4.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急需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如需开考,报县人社局审定后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降至1:1)。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一证一单参加面试。
1.笔试
(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和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宁县教育局六楼611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通知本人。
2.面试
根据岗位计划表中的招聘计划数,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人员单)。
面试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试教内容见面试通知单。试教备课时量为40分钟,试教时量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成绩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全日制毕业的优先;若还继续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考生分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分别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入围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
1.体检结束后,须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人员必须提供报考所需的所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或者发现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2.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县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3.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中,同一类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单位的,按同类岗位所有入围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全日制毕业的优先;若还继续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选岗时间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后,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