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遵循党的教育方针,科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能力的协调发展,引导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0-2022级本科学生。
二、评定标准
(一)本科学生
1、特等奖学金: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2%,原则上各科成绩70分以上(不含校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处分者,获特等奖学金,奖金2000元。评比比例为l%。
2、甲等奖学金: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6%,各科成绩及格(不含校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处分者,获甲等奖学金,奖金1500元。评比比例为3%。
3、乙等奖学金: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15%,各科成绩及格(不含校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处分者,获乙等奖学金,奖金1000元。评比比例为6%。
4、丙等奖学金: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30%,各科成绩及格(不含校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处分者,获丙等奖学金,奖金500元。评比比例为10%。
三、评定名额
各学院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表见附件1。
四、评定要求
1、奖学金评定严格按照《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执行。学生学年度成绩以学分加权平均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见附件2。大一第一个学期结束后转专业的学生,由转入的新学院进行评比;大一整个学年结束后转专业的学生,由转出的原学院进行评比(学生的成绩可以找转入学院进行提供)。
2、奖学金实行学院线下评比,评定流程:辅导员初审→学院审核→学校审核。
3、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组织此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并明确一名老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学院要成立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小组,各班必须有代表参加。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认真组织好本院的评定工作,力求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4、各学院要通过网络和宣传板等公布评选条件,并将初评结果公示三天。
5、各学院奖学金工作评定工作结束后,相关评选材料要由该具体负责人亲自上交材料,同时要认真做好评定的资格审查,上交材料发现不符合评定要求的同学,将直接取消该同学的评定机会,并不再替补其他人选。
6、请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学院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名单》(1份,见附件5)、《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登记表》(1份,见附件3,填写学生学号,签字栏内必须本人用黑色笔签名)和《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1份,见附件4)的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阿力木老师处,并将《××学院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名单》和《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登记表》的EXCEL电子版打包上传至文理评优评先共享群,过期将不予以受理。
7、所有上报数据和材料格式应准确无误,一经发现差错,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阿力木·阿卜力米提,联系电话:0736-7197871。
附件:1.2022-202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表
. 2.优秀学生奖学金计算公式
3.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登记表
4.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
5.××学院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表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