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学院: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现就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
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西部项目立足西部地区实际和优势,资助推进西部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周边毗邻区域国别研究等方面的课题,支持西部地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能力提升。
三、本次申报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突出明确的问题意识,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鼓励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史料收集整理与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
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背景、本质要求、世界意义,国际变局、新科技革命给中国式现代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繁荣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生态文明,数智社会治理,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城市化和城市治理,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健康中国,人口战略,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边疆治理与边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践行“三大全球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文明交流互鉴,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中国文化史、学术史和思想史,重要文献史料整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史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古典学研究,古代文明起源,近代大国崛起,世界现代化历程,世界战争史、殖民史、宗教史和政治思想史,重要区域和国家研究;
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学科史、方法论、前沿问题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各学科建设自主知识体系的原创性概念、命题和理论研究等。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
四、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二)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2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25日后出生)。
(三)西部项目:符合(一)或(二)条件,且申请单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执行的部分科研单位。
(四)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5年4月25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五、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3个学科和2个研究领域,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2025年3月制,以下简称《申请书》)。重点项目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七、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从严控制申报数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九、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十、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二)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4月25日之前)。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四)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五)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七)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八)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一、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含《选题说明》,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课题论证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其中《选题说明》不超过300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十二、申报纪律要求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四)责任单位和申请人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按工作程序对《申请书》、申请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
十三、申报时间安排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4月15日零时至4月25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上传申请书。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课题论证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特别提醒:今年申报周期较往年短,最后截止日网络繁忙,为防止数据上传失败,我校申请人请提前进行网上申报。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十四、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11:00前,请各单位集中报送以下材料,科技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纸质版:1.《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须在网络申报提交后,点击“下载申请书”打印(申请书封面“项目序号框”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签名。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6份,其中1份申请书内夹放6份活页,另一份申请书内夹放2份申请书。活页首页左上角需手动标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序号(请勿调整活页首页版式);2.《湖南文理学院纵向项目申报承诺书和审查表》1份;3.《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电子版:1.《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徐柳 0736-7186165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2025年3月31日
(一审龙利秋 二审陈潇潇 三审李叶林)
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9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年度课题申报公告》)、《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重大招标公告》)的要求,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年度课题申报公告》、《重大招标公告》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遴选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资格审查。
我校有师范类专业的学院要求每学院至少申报1项年度课题,各申报学院分管科研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全国教科规划办申报公告的通知要求和申报指南,认真审查申请人及团队成员的申请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在《湖南文理学院纵向项目申报承诺书和审查表》中签署明确意见。
审查重点包括:(1)申请书填报的项目类别、学科门类及申请书其他内容是否齐全、正确、真实;(2)申请人本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包括专业技术职务是否符合规定,申报青年项目的年龄是否超龄,申请人是否有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3)申请人是否同时申报 2个及以上国家项目;(4)项目组成员是否符合申报资格要求;(5)《申请书》活页是否出现申请人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全规办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将一律予以撤销;对申请人停止下一年的申报资格;对其所在责任单位,将予以批评,并酌情减少下一年度本单位申报数量。
二、认真遴选高质量课题。
各申报学院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做好申报宣传与发动工作,将选题好、论证质量高、前期成果多、研究前景好的课题推荐上报,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有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和其他类别课题,其中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每项资助60万;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每项资助35万;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均每项资助20万元;教育部重点项目每项资助8万元;教育部青年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课题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各类别课题的资助额度(见《申报公告》)、结题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申报的课题类别和学科分类。
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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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下统称“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5月30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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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同年度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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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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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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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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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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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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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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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托管理机构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推荐不限额,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省级初评,按下达限额申报指标择优推荐上报全规办。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填写课题申报材料。请各委托管理机构和课题申请人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或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全规课题申报材料,并仔细阅读,认真填写。
2.提交省级初评材料。申报国家重大招标,提交纸质《投标书》1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包括国家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和教育部专项课题),提交1份《申请书》,内夹5份《活页》,供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初评使用。《投标书》《申请书》《活页》等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无需加盖公章。《活页》中不能出现申请人及成员姓名、学校及承担的项目名称等信息。各委托管理机构填写《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或市州教育科学规划办公章,视为审核同意《申报汇总表》中所有课题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后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由各委托管理机构统一报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学校受理申报材料(纸质档+电子档)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11时,逾期不予受理。
3.组织网上集中填报。通过省级初评的课题,请于2025年5月30日12时前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完成集中填报(初评通过前不需要在申报系统中填报)。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和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申报单位完成本级资格审查及提交后,要同时将系统生成的本单位汇总表打印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6月1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课题申请人及责任单位均需在该平台注册,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
四、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国家重大招标课题除网上填报外,另需在2025年6月10日前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书》一式6份,《投标书》采用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将《投标书》封面复印一份贴在档案袋正面。投标人须提交的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主题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果是论文,可以排版在《投标书》中;如果是著作,需要同时寄送5本到省规划办。申报其他类别的课题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课题需在平台上下载所属立项项目的《申请书》(不需要《活页》),每个项目打印1份交到省规划办,由省规划办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全规办。其他要求详见全规办《申报公告》和《重大招标公告》。
联系人:徐柳 0736-7186165 地址:逸夫楼A513办公室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nfoid=1335254343701173&id=1745321198506190&location=TZGG
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nfoid=1335254343701173&id=1743154013998179&location=TZGG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2025年4月29日
(一审龙利秋 二审陈潇潇 三审李叶林)
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2-24阅读量:5705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现将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本次项目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校内审核截止时间),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同时交至学院,学院在3月14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提交至科技处A513,学校组织专家初评。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4.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申报系统联系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10-58805145;传真:010-58803011;电子信箱:moesk@bnu.edu.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
学校科技处联系方式:徐柳 0736-7186165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2025年2月24日
(一审龙利秋 二审陈潇潇 三审李叶林)
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2-24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组织开展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以下简称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类别
本年度课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主线,加强对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考和战略谋划,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选题要充分体现《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要求,根据《课题指南》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年度规划课题(含党建研究)包括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申请人应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主要服务方向、学科分类(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课题名称、依据课题指南序号(不属指南范畴填“自选课题”)。重点资助课题与一般资助课题不相互调剂,重点资助课题立项未通过的,不参加一般资助项目评审。
二、申报指标
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其中我校年度规划课题申报数14项(含重点资助、一般资助、青年资助),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申报数4项,本年度不再设研究基地专项课题。超过指标限额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人申报前必须认真阅读《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了解课题的管理要求、结题成果要求、结题方式和结题程序。获准立项《课题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能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提交的《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申报人的签名和申报人所在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课题被终止的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四)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资助额度
本年度规划课题中重点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
五、申报方式
1.课题限项申报,学校须先进行线下评审,请申报人将评审书及活页(附件1)A3双面中缝装订打印一式三份报送至学院,由学院审核后于3月21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及签字盖章汇总表报送至科技处A513室,逾期不予受理。
2.科技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初次评审,专家择优推荐,科技处经公示后通知推荐申报的课题申请人登录系统申报。
3.经学校评审推荐申报的课题申报人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服务平台(j1.ping2000.com),无账号者须先系统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后申报。相关资料请在“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上“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版块中查阅。
4.根据评审程序需要,学校初评通过的资助课题除网上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外,还需打印1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不含活页)相一致的纸质材料,交至科技处A513。
5.学校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课题在网站管理服务平台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省教科规划办。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徐柳 电话:0736-7186165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2025年2月24日
(一审 李鑫阳 二审 胡龙 三审 杨锋)